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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要求李某拆除防盗网吗

2001-04-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和李某住在同一栋楼同一单元,李某住在一层,我住在二层。李某为了防盗,在他家的阳台及窗户部分安装了外置式防盗网。一天,小偷沿着李某所安装的外置式防盗网爬入我家行窃,造成我家经济损失1.2万元。请问:我能要求李某拆除外置式防盗网并赔偿我的1.2万元损失吗?

 一鸣

专家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在本案中,你和李某的纠纷,依据民法理论属于相邻防险关系的范畴,由此可以认定你家被盗与李某安装外置式防盗网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可以肯定地答复你,你有权要求李某拆除外置式防盗网,但只能要求赔偿1.2万元经济损失中的部分损失。

(《百姓信报》2001.4.10张胜利 刘予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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